高雄拳擊選手賽後倒地不治 主辦方和對手獲不起訴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6日電)高雄左營拳擊格鬥賽林姓選手頭部被毆後,賽後倒地不治。警方將主辦方和對手白姓男子送辦,但橋檢未發現過程有違規攻擊等情事,將死因歸類意外,依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橋頭地檢署偵查時,邱姓活動負責人辯稱這是業餘拳擊賽,所以通知選手佩戴的護具中不含頭盔,但其餘護具均有告知選手需配戴,現場也有3名醫護人員,且比賽中均沒看到白男有違規攻擊林姓選手的後腦跟腰部以下。

陳姓場館負責人也指稱,民國105年里約奧運後,國際總會就取消高中以上男子組佩戴頭盔的規定,且這場為民間體育競賽活動,被害人遭對手擊中是臀部跌落在地,並非腦部,死因與硬體設備無關;白男則堅稱比賽的前2回合林男都沒倒下,第3回合倒地後也有表示可繼續賽程,是直到比賽結束才趴下,全程未違規。

檢方經函詢中華民國拳擊協會,獲函覆各級賽事中,僅有成年男子組(19到40歲)可不配戴護頭盔比賽,且經檢視賽事影片也未發現主辦方有違規情事,對手白男也並未攻擊林男後腦及腰部以下部位,或違反比賽規則及裁判指示行為,加上法醫判斷死亡方式歸類為「意外」 ,據此依罪證不足處分邱姓、莊姓活動負責人、陳姓場館負責人、白男不起訴,全案仍可聲請再議。

不起訴處分書指出,林男參加今年1月7日在高雄左營舉辦的拳擊賽事,但在比賽中遭對手白男攻擊頭部等重要部位,導致賽後倒地不起,經送醫救治仍因心功能停止、硬腦膜下出血、蜘蛛膜下腔出血及嚴重腦水腫合併腦疝,入住加護病房,數天後宣告不治。林男家屬據此提告賽事主辦方和對手白男過失致死罪。(編輯:黃世雅)11209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