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進口150顆土耳其受精蛋 遭判刑5月、繳公庫8萬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彰化縣11日電)彰化縣楊姓女子去年、今年進口2批土耳其禽鳥受精蛋共150顆,都遭海關查獲法辦,彰化地方法院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判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緩刑2年,並應支付公庫8萬元。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判決內容,楊姓女子去年透過臉書(Facebook)廣告向不明業者購買受精蛋欲進行孵化,並於去年9月3日簽署委任書由報關業者向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申報進口1批貨物,查驗發現是120顆來自土耳其禽鳥受精蛋,重量共5.46公斤,其中1顆破損。

這批進口受精蛋遭查扣後,楊女今年又透過網路購買國外受精蛋,並於今年3月13日委託申報輸入1批貨物,經查驗發現貨物是來自土耳其禽鳥受精蛋共30顆,重量共1.5公斤,2次行為遭台北關等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函送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判決指出,農業部公告為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禽流感)非疫區國家比例甚少,為防止國外禽流感病毒引入國內,有加以查明受精蛋來源必要,但楊女仍故意擅自輸入,影響主管機關對動物傳染病檢疫、管控與防治,造成民眾健康、社會經濟、公共衛生潛在危害。

被告楊女坦承犯行且具悔意,法院審酌被告應當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非法輸入應施檢疫物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月、2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緩刑2年,並應於判決確定日起1年內支付公庫新台幣8萬元。全案可上訴。(編輯:謝雅竹)11210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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