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8日電)高雄籍漁船豐國616號遠洋漁船越籍陳姓漁工持刀殺害印尼籍船員,刑事局上船攻堅將他拘提送辦。雄檢近日偵結依殺人罪起訴,並替被害人家屬協助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
高雄地檢署今天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針對越南籍漁工殺人案件,檢察官近日偵結後綜合卷內事證,認定陳男涉犯殺人罪,據以提起公訴。且檢察官偵辦時聯繫被害印尼籍漁工家屬時,發現被害人與其印尼籍配偶因家境清寒,均需離家在外國工作,2人所育3名幼子,僅能託由印尼的祖父母照顧,處境堪憐。
檢方指出,檢察官案發後主動聯繫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派駐馬來西亞聯絡官,除協助聯繫被害人配偶視訊訊問外,也協助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今天已收到被害人家屬提出的申請書,將儘速分案依法審議。
檢方透露,由於此案為可能適用國民法官法案件,為向被害人家屬瞭解被害印尼籍漁工過往事蹟,以作為量刑宣告參考。檢察官在聯繫過程中了解被害人婚前即從事遠洋漁工,與其配偶結識後陸續產下3子,被害人為家中主要經濟來源,其配偶於第2胎產下雙胞胎後,為能支應育兒費用,也在雙胞胎滿3歲後出國至馬來西亞從事幫傭,幼子3人僅能託由配偶在印尼父母代為照顧。
在印度洋作業的高雄籍漁船豐國616號遠洋漁船4月28日下午4時許發生喋血事件,越籍陳男今年3月出海工作,因在另一船因故砍人(輕傷),當時船東認為是船員間的小糾紛,考量陳男要撫養7名小孩、家計負擔重,所以將他改換至豐國616號工作。
不料,陳男換船僅2天,竟於4月28日在印度洋距南非開普敦東南方約674浬的公海上作業時,持刀殺害正在冷凍區整理漁貨的34歲印尼籍J船員,行凶後逃進船艙儲藏室躲藏,船長見狀立即將艙門反鎖,船隻在5月16日啟程返台,並由刑事局組成專案小組上船攻堅將陳男逮捕。(編輯:郭諭儒)11210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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