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9日電)媒體人彭文正涉誹謗總統蔡英文遭法院通緝,他在護照到期前幾天,向駐舊金山辦事處申請換發護照被拒,還被註銷原護照。彭男不服興訟,法院今天判他敗訴。
彭文正涉誹謗蔡總統遭檢方起訴後,於民國110年6月間持護照出境赴美國。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彭文正2次未到遭通緝;移民署收到通緝書,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禁止彭文正出國。
彭文正因護照效期於111年10月22日到期,於111年10月19日向駐舊金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申請換發護照;辦事處認為,彭文正因案已遭移民署禁止出國,依護照條例規定不予核發護照,並依規定扣留原護照並註銷。彭文正不服,循序提起本件行政訴訟。
彭文正請求法院令外交部應依他在111年10月19日的申請,作成核發中華民國普通護照的行政處分;他另主張因原處分違法而受到損害,因此提起損害賠償及請求外交部返還原護照。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彭文正遭到通緝,外交部駐舊金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的處分,於法核無違誤,彭文正相關請求於法無據,並無理由,不應准許,判他敗訴。可上訴。(編輯:蕭博文)11210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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