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酒駕釀連環撞害1死 2車違法載廢棄物意外曝光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19日電)葉姓男子酒後駕駛自用小客車釀3輛大車連環撞害1人亡,遭判刑3年8月;不料這3輛大車中,竟有2輛因翻車查出違法載運廢塑膠混合廢棄物,2車駕駛也遭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判刑。

根據南投地方法院刑事判決,葉姓男子去年6月9日凌晨近4時酒後駕車行經國道3號北向226.8公里處,變換車道碰撞李姓男子駕駛的營業半聯結車,張姓男子駕駛的營業半聯結車再撞李男車輛,翻覆後,林姓男子駕駛營業大貨車再撞上李男車輛而翻覆,造成副駕駛賴姓男子傷重死亡,葉男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51毫克。

葉男涉犯酒後駕車因而致人於死罪,遭判處有期徒刑3年5月,又犯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罪判刑1年1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8月;警方處理這件酒駕釀連環撞事故時,發現李男、張男聯結車散落物品有異,意外查出竟違法載運廢塑膠混合廢棄物要丟棄未果。

根據判決書,李男與綽號「阿山」男子約定以新台幣1萬5000元代價,去年6月8日前往彰化縣某公司載運塑膠混合物要至高雄市某環保公司傾倒,但到場遭拒收,因此當天深夜駕車北返。

張男則與綽號「黑人」男子約定以3萬元代價於去年6月8日前往基隆市載運廢塑膠混合物,要運到南投縣中寮鄉山區某處傾倒,張男駕車到國道南投服務區後,因無法聯繫「黑人」取得確切地點決定駕車北返。

李男、張男駕駛聯結車北返途中,遇葉男酒駕釀連環撞翻車,廢棄物散落地面,警方通知南投縣環保局派員到場稽查,確認李男、張男載運廢塑膠混合廢棄物,但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法官依廢棄物清理法判李男有期徒刑1年1月、張男1年5月。(編輯:黃世雅)11210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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