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台菲地下匯兌逾40億元 2人遭北檢起訴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0日電)國內知名國際支付公司詹姓負責人及吳姓營運長,涉嫌為外籍移工從事不法台灣、菲律賓地下匯兌業務,金額高達新台幣40億餘元。台北地檢署今天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詹、吳2人。

檢方指出,由詹、吳經營的公司開發一套APP提供台灣與菲律賓的小額匯兌服務,每筆小額匯款收取手續費新台幣99元或149元,並招攬外籍移工下載使用。

檢方表示,外籍移工只要使用APP輸入匯兌金額,再依APP所生成的超商繳費條碼完成繳費,這家公司便即時將款項匯入外籍移工指定的菲律賓當地銀行帳戶,而完成匯兌。

檢方統計,詹男等人以此方式經營新台幣與菲律賓披索的銀行匯兌業務,並從中賺取手續費牟利,自民國109年7月1日至111年11月4日間,累積非法匯兌金額共計新台幣40億6482萬餘元,犯罪所得7059萬餘元。(編輯:李錫璋)11210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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