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0日電)司法院今天指出,奉民國112年10月20日總統令,准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吳明鴻退職,特任吳東都為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均自112年10月25日生效。
司法院表示,吳東都現年61歲,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博士,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班第27期結業;歷任基隆、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台北地方法院、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法官;現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庭長。(編輯:方沛清)11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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