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bay好油恐嚇案自導自演 被告許哲賓羈押禁見確定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3日電)臉書粉專「Linbay好油」自導自演恐嚇案,被告許哲賓不服遭羈押禁見,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天認定,原審裁定羈押禁見,並無違誤,駁回抗告,使許哲賓羈押禁見確定。

台灣高等法院裁定指出,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原審以許哲賓涉犯偽造文書、恐嚇危安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事由,若僅命具保、責付等侵害較小的手段,實不足以確保後續偵查程序的順利進行,而有羈押禁見必要,因此原裁定羈押禁見,並無違誤,許哲賓抗告無理由,予以駁回,全案確定。

討論農業議題為主的臉書粉專「Linbay好油」版主林裕紘之前稱遭恐嚇,檢警追查發現有國民黨黨工背景的男子許哲賓涉有重嫌;許男供稱是受到林男指使、手中有證據,全案為自導自演。

桃園地檢署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許哲賓,法院認定仍有共犯未到案,為避免許哲賓湮滅證據及串供、再犯,3日裁准。許哲賓不服提起抗告,案件由高等法院審理,今天駁回抗告。

此外,林裕紘7日凌晨搭機返台,警詢後移送桃園地檢署複訊;桃檢認定林裕紘涉犯刑法偽造文書、未指定犯人誣告及恐嚇等罪嫌,有湮滅及勾串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於8日裁准。(編輯:方沛清)112102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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