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在金門代辦中國移動門號 夫妻檔遭訴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金門1日電)中國移動公司未取得台灣營業許可,翁姓女員工和配偶鄒男涉在小金門一處涼亭代辦中國門號,金檢查出已替353人申辦,全案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起訴。

金門地檢署今年8月底接獲情資,指金門縣烈嶼鄉(小金門)一處涼亭,每逢週末均有中國移動公司員工在場從事「提供現場申辦門號」業務活動,由主任檢察官施家榮指揮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內政部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金門縣專勤隊、金門縣服務站偵辦,經向經濟部等機關調閱資料後,確認中國移動公司並未取得台灣地區營業許可。

檢警調查,在中國移動公司廈門分公司任職的翁女獲其上級領導授權,平時在廈門上班,利用週末與鄒姓配偶在小金門一處涼亭,提供中國移動行動電話門號月租費人民幣「自由選8元套餐」優惠方案,並由翁女專責前來為台灣民眾申辦。

此外,夫妻倆受理民眾門號申辦時,還蒐集申辦人臉部特徵照片等個人資料上傳給中國移動公司,以即時接收廈門訊號,並當場確認SIM卡已開通,為申辦人開通國際長途、國際漫遊等功能,總計至少已為353名台灣民眾完成門號申辦。檢方偵結後,認定翁女、鄒男均依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提起公訴。

金門地檢署發布新聞稿指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40條之1第1項前段規定:「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營利事業,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並在台灣地區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不得在台從事業務活動」。違反相關規定者,可處行為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編輯:郭諭儒)112110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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