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倒集團北土南運獲利1.9億元 士檢起訴63人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日電)士檢偵辦濫倒廢棄土案,查出王姓、陳姓業者等人藉由「北土南運」手法,非法棄置近15萬立方米土方,犯罪所得約1.9億餘元,今天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起訴王男等63人。

士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王姓男子、陳姓男子案發時均為土石方相關公會理事長, 2人見大台北營建土方市場獲利佳,入主財務不佳的公司並藉此承攬土方清運工程。

檢警查出,王男等人於民國109年11月至111年1月間,涉嫌勾結不法侯姓清運業者、土資場業者、司機等人,利用土方管制漏洞,將承攬的台北市南港區建案廢棄土,自北部運往中南部任意非法棄置,破壞、污染國土。

起訴書指出,王男等人以每立方米新台幣800元至900元,標得土方清運工程,再以每立方米20元至40元,向土資場購買收容同意書,卻未將廢棄土送往土資場,而以每立方米700元至750元價格,透過LINE群組安排司機於深夜將廢棄土運至中南部,土資場則配合於運送聯單用印,開立收容完成證明文件。

檢警清查發現,王男等人總計非法棄置近15萬立方米土方,犯罪所得合計新台幣1億9000萬餘元。

檢察官認為,王男等人的犯行於土方清運產業形成龐大、根深蒂固的違法文化,在業者的互相掩飾下,架空台灣對於管控廢棄物流向與再利用法制的美意,更僅為一己私利,蠶食台灣環境法益。

檢察官審酌,王男、侯男否認犯行,藉由保證土資場最低收入的經銷合約,企圖壟斷北部土資場棄土證明開立行為,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起訴共63名被告,請求對主嫌從重量刑及併科罰金,並建請宣告沒收犯罪所得與44輛涉案砂石車。(編輯:蕭博文)112110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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