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警車未禮讓行人險撞上 警方:罰6千元、記點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28日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龜山分局巡邏車,10月間巡邏時左轉未禮讓行人,險些撞上。警方今天表示,將依未禮讓行人規定舉發,開罰新台幣6000元、記點3點,並接受道安講習3小時。

有民眾在網路發文指出,桃園市警局龜山分局有巡邏車在10月25日晚間11時許巡邏時,在中興路115巷左轉中興路、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未減速慢行,險些撞上行人,過程被對向車輛的行車記錄器拍下。

桃園市警局龜山分局今天向媒體證實此事,警方表示,巡邏車未禮讓行人通行違規事實明確,將依規定舉發,開罰6000元、記點3點,並接受道安講習3小時,以及加強教育員警安全駕駛觀念。(編輯:李錫璋)11211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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