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1日電)台東賴姓女大生在國慶日當晚與朋友喝酒至隔日清晨,因酒駕遭法院判刑2個月,但罕見宣告緩刑。法院表示,女學生經濟來源依靠獎學金和學貸,且態度良好給予自新機會。
政府宣示「酒駕零容忍」,這幾年台東地方法院對酒駕案件判刑,雖然刑度都在1年以下,但很少宣告緩刑,日前賴姓女大生酒駕案,法院罕見宣告緩刑2年。
根據台東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目前就讀大學二年級的賴姓學生,10月10日當晚9時先在住處喝3瓶啤酒,10時後又和朋友到酒吧喝酒至11日清晨4時,回家時遭警攔截盤查,酒測值每公升0.36毫克,依法移送台東地檢署,檢方依公共危險罪起訴。
台東地方法院日前判處賴女有期徒刑2個月,緩刑2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4萬元。
判決書表示,賴女酒駕幸無發生車禍,考量她目前為大學二年級學生,經濟來源依靠獎學金和學貸、家庭經濟狀況貧寒,且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經此偵、審教訓後,當知所警惕,無再犯之虞,因此尚無逕對被告施以短期自由刑必要,為期她能有效回歸社會,予以宣告緩刑2年,但須向公庫支付4萬元。
台東地方法院告訴中央社記者,被告無前科紀錄、又具學生身分且犯後態度良好,為啟自新,處以附條件緩刑宣告之刑責,警惕避免再犯。(編輯:謝雅竹)112120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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