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7日電)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夫婦被控違反國安法獲不起訴處分確定,涉洗錢案也獲判無罪確定,限制出境逾千日後今年10月離台返回香港。向心夫婦提告王立強誣告,北檢已分他字案偵辦。
自稱中國間諜的男子王立強於民國108年5月入境澳洲,向澳洲安全情報組織表示自己是向心、龔青的下屬,並指向心夫婦基於為中國軍事、行政、黨務機構來發展組織,企圖以資金介入操控台灣選舉結果。
台北地檢署清查向心夫婦通聯紀錄、資金流向等,發現無法證明2人涉犯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嫌,於110年11月處分不起訴。台灣高檢署以北檢偵查未完備,未釐清台灣、澳洲間司法互助事宜及向心夫婦的金流來源與去向,發回北檢續查。北檢再次不起訴後,高檢署駁回再議確定。
另外,向心夫婦被控與中國國太公司合作,將國太詐騙所得隱匿至香港,再將約新台幣3億元匯進台灣的銀行,購買豪宅,北檢民國110年4月8日依洗錢防制法起訴2人,台灣高等法院日前判決向心夫婦無罪,高檢署未上訴而確定。
向心夫婦自偵查期間至審理期間,總計被限制出境超過1300天,台灣高等法院在案件確定後撤銷向心夫婦的境管處分,2人在今年10月間離開台灣返回香港。
自由時報報導,台北地檢署月初接獲向心夫婦控告王立強的告訴狀,控告王立強誣告。據了解,北檢已分他字案偵辦。(編輯:張銘坤)1121207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