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寶總裁朱國榮涉炒股案 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1日電)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被控涉嫌在民國100年至102年間炒作龍邦股票,一審判刑15年。二審今天認定犯罪所得未逾新台幣1億元,改判8年。最高法院今天撤銷原判決,發回高等法院更審。

朱國榮日前因棄保潛逃,已被台灣高等法院發布通緝,法務部調查局也將朱國榮列為外逃通緝犯名單加強查緝。

朱國榮等人被控自民國100年12月1日至101年2月29日,以及101年11月23日至102年1月11日間,以大量連續相對成交及連續高買手段,炒作上市的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價。

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台灣高等法院認定犯罪所得未逾新台幣1億元,一審計算逾億元而加重其刑有誤,改判應執行8年徒刑。最高法院認為,二審的事實調查、證據以及理由有矛盾之處,撤銷發回更審。(編輯:張銘坤)11212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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