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11日電)只有高職畢業的林男假冒醫師為民眾看診,還開藥給民眾服用,時間長達2年半,遭檢方起訴;彰化地院法官認為,林男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卻幫民眾看診,違反醫師法判徒刑9月。
根據台灣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刑事判決書,林男只有高職畢業,沒有取得醫師資格,卻從民國110年1月至112年7月,以林醫師及林老師之名義違法幫民眾看診及開藥,無藥可開時,林男還從歇業的婦產科診所,將廢棄藥品及醫療器材搬回住處,再開藥給民眾服用。
林男遭到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提起公訴,彰化地院法官審理此案時,認為原告等人雖證稱,林男診治確實有效,但無法確認是症狀暫時緩解或一時改善,對病因診斷是否正確、用藥種類及劑量是否適當等,顯然不是林男所能掌握。
判決書指出,原告雖同意原諒林男不願提告,但審酌被告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而違法執行醫療業務,除損害合法取得醫師資格者執業權利外,也破壞醫療體系健全與發展,因此依違反醫師法判處林男有期徒刑9個月,沒收犯罪所得1萬9300元,全案仍可上訴。(編輯:郭諭儒)11212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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