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設辯護人遭控與女同事不當交往 查無具體事證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11日電)新竹地方法院今天表示,媒體報導林姓公設辯護人遭指控已婚卻與女同事不當交往,但經調查未發現林男有具體事證能證明敗壞司法人員官箴情形,後續若接獲相關證據會依法處置。

新竹地方法院透過新聞稿表示,有媒體報導林姓公設辯護人遭指控已婚卻與女同事有不當交往,院方於9月獲報此案由政風單位調查,進行訪談檢舉人及相關當事人並調閱戶籍等資料查證。

法院指出,林姓公設辯護人與報導檢舉人所稱的法官助理小芬交往期間是民國99至101年間,不過經調查小芬職務非為法官助理,而雙方當時都無婚姻關係,交往無涉婚外情,屬個人私生活領域範疇。

法院表示,這名檢舉人向媒體稱林姓公設辯護人婚後仍與多名女性不當交往等情形,但對此僅有檢舉人單方陳述,檢舉函所附資料也屬片段、拼湊,且未提供女方姓名及相關證據,無從查考真實性。

法院指出,依調查結果並未發現有具體事證足認為林姓公設辯護人有敗壞司法人員官箴事情,若後續檢舉人有具體事證資料提出,將會秉持勿枉勿縱、絕不護短原則調查,並依法處置。(編輯:方沛清)11212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