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商債務變強盜殺人 泰籍移工判無期徒刑定讞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8日電)泰籍移工力瓦欠張姓男子債務,雙方協商債務時,力瓦見張男戴金飾及皮包現金起貪念,毆打、綑綁掐頸張男致死後行搶。一、二審均判力瓦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泰國籍移工PHROMWAEN REWAT(力瓦)向房東張姓男子租用房間住宿,並積欠金錢債務。去年8月8日深夜,力瓦前往張男位於南投縣南投市住處欲協商債務,力瓦見張男身上穿戴金飾,且皮包內放置財物起貪念,先後以棒擊、綑縛及勒頸方式加害張男,造成張男受有多處傷勢後死亡。

力瓦拿取張男的現金新台幣6萬元及金項鍊等多項金飾後離去,事後供自己花用或用以還債,並將部分得款寄回家鄉及贈與女友。被害人家屬隔日上午發現張男死亡而報警,南投地檢依強盜殺人罪將力瓦起訴。

南投地方法院依殺人等罪判處力瓦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於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台中高分院審酌力瓦無犯罪素行,應非窮凶極惡之人,並坦承整起事發過程,維持原判。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定讞。(編輯:張銘坤)11212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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