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8日電)嘉義縣蘇姓男子因錢姓男子積欠5萬元遲遲未還,被控今年9月間涉嫌夥同曾男等10餘人持棍棒毆打教訓,並將錢男丟包致命;嘉檢依法起訴,嘉義地院表示,案件應行國民參審。
28歲錢男欠22歲蘇男新台幣5萬元債務,因遲遲無法償還,曾被約出毆打教訓,錢男則與蘇姓女友躲藏在嘉義縣水上鄉,於今年9月間,錢男在嘉義縣治特區遭李姓男子駕車攔下並押走。
警方調查,錢男被載往義竹鄉一處平房,主嫌蘇男則夥同友人19歲蘇男、曾男等10餘人持棍棒痛毆,錢男昏迷倒地後,李男等4人又將錢男準備載回水上鄉,不料中途發現錢男已無氣息,則丟包在鹿草一處偏僻產業道路,警消據報趕到現場,將錢男送醫急救後仍不治。
警方陸續逮捕蘇姓主嫌等嫌疑人,檢方複訊後,將主嫌22歲蘇男、19歲蘇男及曾男向嘉義地院聲押獲准,嘉義地檢署昨天偵結,將涉嫌動手毆打的主嫌、19歲蘇男、曾男、李男、姜男及楊男等6人,依加重妨害自由致死等罪嫌起訴,在押的蘇男等3人今天移審嘉義地院。
嘉義地方法院表示,依國民法官法規定,這起案件屬於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的情形,應行國民參與審判。
嘉義地方法院指出,依據嘉義地院刑事案件分案作業規定,這起案件由國民法官專庭成員進行輪分,今天經抽籤分案結果,由國民法官專庭即刑事第2庭負責審理,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林正雄、陪席法官陳威憲、受命法官洪舒萍。(編輯:謝雅竹)11212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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