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日電)國防部某空軍雷達站發生共諜案,2名士官因欠債涉洩密給中國情報機關,橋檢聲押陳姓、胡姓士官和許姓男子、黃姓女子4人,但法官裁定10至20萬交保、胡男請回,檢方已提抗告。
國防部一處空軍雷達站近期遭人檢舉陳姓、胡姓士官因向地下錢莊借款數萬元無力償還,動起歪腦筋,洩漏經手的公務和移防等軍事機密,給和中國情報機關關係密切的錢莊換取報酬。
檢調單位獲報後監控蒐證多時,懷疑幕後有中國情報機關操控,去年12月26日兵分多路大規模搜索,並帶回陳男、胡男和涉案許姓、黃姓錢莊老闆。
橋頭地檢署訊問後,認為陳男等4人涉犯國安法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同月27日向橋頭地方法院聲押。不過,法官訊後依無羈押必要,裁定陳男新台幣1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黃女和許男20萬交保限制住居、胡男請回。全案仍在擴大追查相關涉案人員以及幕後主嫌。
橋頭地檢署檢察官接到裁定結果後不服,已向二審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提起抗告,目前二審法院尚未收到抗告內容。
橋頭地方法院說明交保理由,法官認為胡男並無檢察官所指滅證勾串羈押原因,因此予以請回。陳男雖有檢方所提羈押原因,但在偵訊過程已認罪,且與卷內事證相符,所以無羈押必要,裁定10萬交保。
黃女及許男部分,雖有檢察官所指羈押原因,但相關證據均經檢察官調查、扣案,經考量比例原則後,同樣認定無羈押必要,裁定20萬元交保。(編輯:郭諭儒)11301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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