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國中生命案 法院:會維護照料被害人家屬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4日電)新北地方法院今天表示,對於國中生命案,受理後積極審慎調查,也會維護及照料被害人家屬,但依法不說明案情與進度。至於媒體報導,涉案少女在外串證,法院不評論報導內容。

新北地院發布新聞表示,少年事件移送少年法庭後,得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4條規定,斟酌案情及進度,決定是否保全證據、搜索扣押等事項。

法院說,地院少年法庭於受理本案後,積極審慎進行,並非毫無作為;依少事法第36條之1之相關規定,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也會一併維護及照料被害人家屬。但依同法第34條規定,少年事件之調查不公開,地院無法說明案件的調查事項及進度。

新北市某國中男學生去年12月25日,遭同校學生持彈簧刀刺成重傷,送醫不治。週刊今天報導,涉案少女在外串證,警方掌握串證截圖認為有勾串之虞,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相關規定,向少年法庭請票搜索或抓人,遭二度駁回,院方挨轟無作為。

對此,法院說,少年法庭審理這件校園命案的具體個案之決定,依審判獨立之精神;法院不予評論。(編輯:方沛清)113010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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