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12日電)新北地方法院今天進行國民法官選任及進行酒駕肇逃致死案件審理,被告雖認罪,但堅稱行駛時對於車前左方撞死機車騎士的撞擊及聲響都沒注意到,引起多名國民法官直呼難想像。
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專庭今天下午審理112年度國審交訴字第1號,趙姓被告酒駕致死與肇事逃逸致死案件,院方先於上午進行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選任程序,在到場57名候選國民法官中,共同選出6名國民法官、4名備位國民法官。
後因4號國民法官因個人因素認不能或不宜執行職務,故聲請解任,經合議庭裁定解任,並由備位1號國民法官遞補職務,經完成宣誓程序後,下午2時起與3名職業法官共組合議庭審理。
檢察官說明,蘇姓被告111年2月開車行經鶯歌大湖路時,將石姓騎士的機車撞到對向車道的另輛汽車前,造成被害人傷重送醫不治。經警方通知到案時酒測值為每公升0.19毫克,涉犯酒駕致死與肇事逃逸致死等罪。
被告在檢辯及國民法官詰問時稱,他在警察要求到案說明時,才發現引擎蓋前方有籃球大小的撞擊凹陷,他多次答稱肇事時完全沒有注意到,多名國民法官質疑就在駕駛座前的汽車左前方撞到人竟無感覺,讓人難以想像。被告也辯稱,對於撞擊的衝擊及聲響,他真的沒有注意到,也沒有聽到。
被告也稱案發前在工地喝了3杯保力達,國民法官發言質疑為何案發後2個多小時到案,酒測值還達0.19,這可能是幾杯保力達可以造成的數值嗎。被告此時才稱在當天回家吃飯時有喝點酒。
審判長許必奇表示,明天上午會進行終局評議,預定中午12時31分宣判。(編輯:李錫璋)112091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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