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國中生命案 涉案少女原責付改收容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8日電)新北市國中生命案涉案少女原被少年法庭裁定責付,少年法庭今天中午開庭,經法官詢問後有疑串證且行為嫌疑重大,當庭裁定少女收容。

新北市某國中男學生去年12月25日,遭同校學生持彈簧刀刺成重傷,送醫不治。當時經少年法庭分案,裁定涉案少年收容、涉案少女責付保護,目前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調查中。

新北地院日前曾發布新聞表示,少年事件移送少年法庭後,得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4條規定,斟酌案情及進度,決定是否保全證據、搜索扣押等事項。

新北地院今天表示,少年法庭今天中午再次開庭,經法官詢問後,當庭裁定少女收容。

新北地院表示,少年法庭裁定理由是以少女於調查中再涉偏差行為,且有疑串證且行為嫌疑重大,家庭管教功能不彰,責付顯不適當,應予收容。(編輯:李錫璋)11301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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