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曾參選議員涉受招攬赴中旅遊 嘉檢依法起訴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11日電)曾參選嘉義市議員林姓女子涉嫌接受中國大陸資助,去年8月起招攬嘉義縣村里長赴中國參加旅遊,並利用餐敘向團員宣揚「支持特定人當選」,嘉檢今天偵結,依違反選罷法起訴。

嘉義地檢署的起訴書指出,54歲林女受中國地區浙江省台州市台辦林姓處長委託、指示及資助,先後於去年8月、10月及11月間,邀約設籍嘉義縣村、里長、具地方影響力,或政治立場傾向某政黨民眾等,前往浙江省台州市進行6天5夜旅遊。

起訴書表示,參與團員僅需支付新台幣1萬6000元左右團費,包含機票、交通費及餐費等費用,其餘在中國食、宿、交通等費用,均由台州市台辦資助,在中國旅遊,由林女或台州市台辦官員陪同,並利用餐敘機會,向團員宣揚「希望支持某特定政黨候選人當選」、「才能促進兩岸交流」、「兩岸一家親」等理念。

檢方指出,林女在旅遊過程,也會利用機會向團員表示,於選舉投票要支持某特定候選人,藉此方式向參與旅遊團員行求、期約及交付不正利益,暗示其在接受免費招待旅遊後,於總統、副總統選舉投票時,須投票支持某特定人當選。

嘉義地檢署去年12月間指揮嘉義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法務部調查局嘉義市調查站,傳喚林女及多名證人到案。檢方複訊後,認為林女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目前仍羈押在嘉義看守所。

檢方表示,林女是受中國台州市台辦林姓處長指示、委託及資助,涉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投票行賄犯行,應加重其刑至1/2。(編輯:黃世雅)11301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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