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5日電)空軍退役少將錢耀棟、退役中校魏先儀被控為中國發展組織,涉吸收軍人。一審判1年及1年10月徒刑,均緩刑,二審今天改判較重的1年4月及2年,仍宣告緩刑4年及5年,還可上訴。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發言人王屏夏表示,本件合議庭審理後,認為魏先儀及錢耀棟曾經長期擔任軍職,知悉國家安全、社會安定的重要性,以及兩岸長期處於軍事對立的緊張態勢,但是在退役後仍然犯下本件違反國家安全法的發展組織罪,應該給予相當程度之非難,原審沒有充分以此項因素量刑,量刑明顯過輕。
王屏夏指出,高院因此撤銷2名被告原判決,改判較重刑度,魏先儀由1年10月徒刑改判2年;錢耀棟由1年徒刑改判1年4月。
王屏夏說,合議庭考量錢耀棟、魏先儀均無前科,於法院審理時坦承犯罪,已經認知理解行為確實不當,尚無入監服刑的必要,因此仍然諭知緩刑,增加支付公庫金額及上法治教育課次數,錢耀棟為支付新台幣150萬元、5場次;魏先儀為支付300萬元、10場次,並沒收追徵在本案的犯罪所得不正利益金額,全案還可上訴。
全案緣於,檢調偵辦一起共諜案時,查出香港商人謝錫璋受中國國安系統指示,以經商名義來台發展組織,涉嫌吸收多名退役高階軍官,這些退役軍官頻繁與仍在軍中的學長、學弟聯繫,並邀約餐敘。
檢調調查,謝錫璋為中國情報人員,經常以港商身分來台接觸現任、退役軍官,藉由發展組織,進而伺機刺探、蒐集軍事情報。魏先儀於民國92年間認識謝錫璋,2人經常餐敘而熟識,錢耀棟則是透過魏先儀認識謝錫璋。
檢調查出,謝錫璋來台期間還曾與時任空軍作戰指揮部中將指揮官的張哲平夫婦到桃園遊湖、餐敘。
高雄地檢署於108年間偵辦謝錫璋涉嫌吸收拉攏現役軍官發展組織,展開搜索行動,謝錫璋因此有警覺,不再來台,發展組織的行為才未得逞。
台北地檢署偵辦後,將錢耀棟、魏先儀起訴;一審台北地院考量2人自白犯罪,均為退役軍官,領有國家俸祿,卻罔顧對於國家應有的忠誠,多次邀約現(退)役軍官等人與大陸地區情報工作人員見面、接觸,以發展組織;魏先儀的行為屬於既遂,錢耀棟則為未遂,雖未對國家安全、社會安定造成實際損害,但仍有造成一定程度危險,應予譴責。
一審合議庭審酌2人都沒有前科,坦認犯行,已有悔悟等,其中魏先儀年歲已高(民國37年次),且本案因同案被告謝錫璋(檢察官通緝中)所查獲的另案判決情形等,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判魏先儀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須向公庫支付60萬元,上法治教育課程6場;錢耀棟判刑1年,緩刑4年,須支付公庫30萬元,上法治教育課程3場。
案經上訴,案件由二審高院審理,今天宣判。(編輯:李錫璋)113012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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