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勝文遭指「跪著舔中」 提告網友求償50萬敗訴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6日電)國民黨副主席連勝文不滿羅姓網友貼文指「跪著舔中」等語,並標註連勝文,提告求償5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認為,羅姓網友對可受公評之事做適當評論,判決連勝文敗訴,可上訴。

連勝文主張,羅姓網友於去年2月12日在臉書(Facebook)貼文表示「跪著舔中,除了中國國民黨,別人真的作不來,你更是樂在其中」等語,並標記「連勝文」供不特定人上網瀏覽,內文與事實全然不符,也已侮辱他的人格權,嚴重侵害他的名譽。

連勝文認為,他現為國民黨副主席,其一言一行均代表國民黨,與中國有關言論,更會被放大檢視,因此若縱容羅姓網友於網路上涉胡亂批評,衡諸網路資訊傳遞快速、無遠弗界,將使他的名譽權受有不同於一般民眾的嚴重侵害,因此要求羅姓網友賠償非財產上損害新台幣50萬元。

羅姓網友指出,連勝文當時評論國民黨副主席夏立言與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王滬寧會面,他只是針對已確定發生的事實發表看法。

羅姓網友表示,連勝文除兼任國民黨副主席及國民黨青年發展基金會董事長外,還身兼「台灣一帶一路經貿促進協會」顧問,據報載連勝文曾陪同父親連戰會晤中共總書記胡錦濤及習近平,成為唯一一名見過兩任中共最高領導人的國民黨新生代,顯見連家與對岸交流頻繁 。

羅姓網友指出,他認為國民黨及連勝文「跪著舔中」是基於事實而為合理懷疑推理,評論並非無的放矢、恣意辱罵,是針對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評論,縱有不留餘地或尖酸刻薄,甚或稍有偏激非中立的意見表達,仍應受保障。

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政黨或政治人物與對岸交流,本屬於公共事務,是可受公評事項,對公共事務發表言論,應給予最大程度言論自由保障。羅姓網友對連勝文的意見發表評論,應受言論自由保障,判決連勝文敗訴,羅姓網友免賠,全案可上訴。(編輯:戴光育)11302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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