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中醫師涉盜刷健保卡詐保費18萬 地院判刑5個月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6日電)嘉市柳姓中醫師被控盜刷未實際看診民眾健保卡詐領健保費用約千萬,遭嘉檢起訴;嘉義地院今天宣判,經清查詐得金額僅18萬餘元,柳男已繳回,判5個月徒刑。可上訴。

嘉義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柳姓中醫師被控盜刷未實際看診民眾健保卡,向健保署詐領診療等費用,犯罪時間自民國95年7月1日至111年4月30日,計詐領費用新台幣1092萬餘元,中醫師坦承並同意與健保署和解,檢方依法起訴。

嘉義地方法院表示,66歲柳姓中醫師為嘉義市某中醫診所負責人及執業醫師,明知須依實際看診情形,核實向健保署申報各項全民健保醫療費用,卻在診所內,明知病患或病患親屬未實際到診,或雖有實際到診卻未經醫師診斷,就讓患者持健保卡或其親屬的健保卡至診所掛號並領用貼布、藥膏、喉片等物品。

嘉義地院指出,後續,柳姓中醫師再持病患或其親屬虛偽就醫紀錄向健保署虛報診療費、藥費等健保補助,案件審理時,經清查中醫師違法部分是自108年9月起,約有3年時間,所詐得健保金額18萬餘元。

嘉義地院表示,柳姓中醫師涉及詐欺取財罪嫌遭起訴,經審理後,審酌中醫師利用執行業務之便,以不實醫療紀錄詐領醫療費用,除損及病患利益外,更危害全民健保制度完整性與正確性,考量中醫師犯後與健保署已達成和解並繳回詐領金額,犯後態度尚佳。

因此,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編輯:陳仁華)11303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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