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雲林縣2日電)大甲媽祖遶境進香活動5日登場,預計7日晚上駐駕雲林縣西螺福興宮,雲林縣警察局為防發生搶轎衝突,要求沿路宮廟及接轎團體簽制約告誡書,如有從事不法活動將依法送辦。
大甲鎮瀾宮媽祖9天8夜遶境進香活動,路程達340公里,沿途包括台中市、彰化縣、雲林縣及嘉義縣,年年吸引百萬香客參與。今年將於4月5日深夜11時起駕,預計7日晚間駐駕雲林縣西螺福興宮,回程10日晚間也是駐駕雲林縣西螺福興宮。
雲林縣西螺和虎尾警分局為避免進香期間有幫派組合假藉參香、炮贊等名義從事不法活動,警方日前召集沿路宮廟及接轎團體簽制約告誡書,要求大甲媽祖遶境接轎團體需事先提申請,建立接轎人員名冊。
制約告誡書上提到,如違反相關規定,將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及社會秩序維護法、兒童福利及少年相關權益保障法等相關規定查處。
警方要求,現場不得有幫派名義相關聯的擺設、布條及旗幟,違反者將即時拆除、命令解散集會。同時參與者不得著印有幫派特徵的服制及發生聚眾鬥毆的暴力行為,違法者將以現行犯逮捕移送。且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為不正當的行為。
雲林縣西螺和虎尾警分局提醒民眾注意交通資訊,隨時視交通狀況實施必要彈性管制措施。(編輯:黃世雅)11304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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