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7日電)北院審理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案,今天繼續詰問高女前助理陳奐宇。陳奐宇表示,案件爆發後,高虹安曾要他們不要對外發言,會幫忙找律師,並要他們把手機銷毀,以及刪除電腦紀錄。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委任內虛報或浮報助理酬金、加班值班費到預算上限金額,總計詐得新台幣46萬30元,北檢依貪污、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高虹安、黃惠玟及前助理陳奐宇、陳昱愷、王郁文等5名被告。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期間,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在庭訊時均認罪,並請法官依法減刑且宣告緩刑;王郁文、高虹安則否認犯罪。合議庭於3月27日以證人身分傳喚黃惠玟到庭詰問;4月10日繼續詰問黃惠玟及陳奐宇。今天上午詰問陳奐宇與陳昱愷,下午將傳喚高虹安男友李忠庭作證。
檢方提示調查局筆錄,提到陳奐宇當時表示,高虹安在案件爆發後,要求他與助理黃鈴惠到新竹市香山一處套房,現場只有他們3人。高虹安告訴2人助理費的事情,不要隨便對外發言,有記者探聽也不要講。高女會幫他們找律師。
陳奐宇在筆錄中指出,高虹安要求他把手機內的資料刪除,但刪除的資料可能被還原,最好把手機銷毀,還要他回台北轉告黃惠玟,並要求黃鈴惠刪除電腦內的資料。檢察官問當時的陳述是否正確,陳奐宇回答正確。(編輯:張銘坤)11304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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