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26日電)新北地院裁定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新台幣5000萬元交保,新北地檢署今天表示,郭男境外資產雄厚,絕對有財力及能力潛逃國外,決定提抗告,並建請將郭男交保金提高至2億元以上。
引爆檢警出入爭議場所風波的「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經營線上博弈網站及地下通匯,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去年8月與11月分別起訴郭哲敏與親信張旭昇,並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方法院裁准。
新北地法昨日表示,23日裁定郭哲敏以5000萬元具保停止羈押,並以電子腳環監控8個月及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張旭昇3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禁止騷擾證人及同案被告等措施。
新北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指出,檢察官收受裁定並審酌案情後,決定提起抗告,理由為2名被告都是通緝到案,原就有逃亡的事實。
另外,郭哲敏境外資產雄厚,有投資柬埔寨土地、泰國曼谷房產不動產,且遭緝獲時,持有柬埔寨護照,國際往來頻繁,也曾辦理新加坡投資移民,有絕對財力及能力潛逃國外,並在國外生活。
檢方指出,張旭昇在國外有龐大事業及資產,對於出境及國外生活非常熟悉。郭哲敏、張旭昇2名被告所犯都是重罪,有極大動機再次潛逃出境,有逃亡之虞。
郭哲敏、張旭昇涉案,檢方表示,2人為此案賭博、地下匯兌、洗錢犯罪集團的首腦,先前已有滅證的事實。
檢方指出,依此案目前審理計畫,證人詰問至少至今年6月7日,審理至今僅訊畢6名證人,與禁止被告接觸騷擾的40餘名證人,人數相差懸殊。被告有對證人騷擾、施加暴力,影響證人證述的強烈動機,並有高度串證之虞。
法院裁定交保的金額與電子監控措施,檢方認為,無法防止被告2人逃亡及勾串證人,也無法防止郭哲敏破壞監控設備、偷渡、棄保潛逃,仍有羈押禁見必要。
檢方表示,法院裁定交保後,2名被告都辦畢交保,2人財力雄厚,並透過此案獲取鉅額犯罪所得;若法院仍欲交保,裁定金額過低,無法阻止潛逃,建請郭哲敏具保金額提高至新台幣2億元以上。
另外,張旭昇交保金額提高至700萬元以上,並對張旭昇施以電子腳環科技設備監控。(編輯:戴光育)11304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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