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爆炸案庭訊工安課長 稱依循舊例坦承管理疏失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屏東縣6日電)明揚公司爆炸釀10死、逾百人輕重傷,屏東地方法院今天庭訊工安課長王志成,他說,未注意C-40P是危險物品,依循舊例存放於一般倉庫,坦承行政管理疏失。

針對明揚爆炸案,屏東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等罪起訴前董事長劉安晧等6名幹部,已庭訊生管課倉管組長林靄宏,生管課副課長阮世昌,今天在屏東地方法院進行第3次準備程序庭,庭訊工安課長王志成。

王志成向法官表示,未注意C-40P是危險物品,沒有落實存放管理,有行政管理疏失;但對於起訴內容,存放條件不佳、難以通風及超過攝氏30度等問題,因C-40P使用多年,在沒有改變運送過程及儲存環境下,產生災害無法理解。

王志成說,製造的原物料要存放於一般倉庫或化學倉庫,都是要根據安全資料表認定,會放在一般原物料倉是依循舊例。

去年9月22日,明揚國際科技公司位於屏東廠房爆炸意外,屏東地檢署偵辦發現案發當天,明揚公司C40-P架橋劑存放數量高達3000公斤,遠超過存放管制量100公斤的30倍,且存放環境不佳,導致化學反應蓄熱溫度不斷升高,引發爆炸起火,釀4名消防員及6名員工死亡、逾百人輕重傷。(編輯:黃世雅)11305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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