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4日電)媒體人彭文正質疑蔡總統選舉得票,遭中選會駁斥。彭文正自訴控告中選會主委李進勇等人加重誹謗等罪,一審判決李進勇等人無罪,彭文正提起上訴,二審今天駁回,可上訴。
全案起於,中央選舉委員會於民國110年2月18日發布新聞稿表示,網路影片「蔡英文817萬票怎麼來的?彭文正爆內幕:歷史上沒發生過」,經查該影片內容有意質疑中選會作票,實際上這類報導內容與網路影片都是不實訊息。
中選會新聞稿指出,不可能有所謂中選會及所屬選委會作票情事,請民眾勿聽信、散布這類假訊息。
彭文正認為,中選會發的新聞稿違法,自訴中選會主任委員李進勇等人涉犯加重誹謗等罪。一審認定罪證不足,判李進勇等人無罪;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天駁回上訴,仍判李進勇等人無罪,還可上訴。
二審指出,彭文正所提證據不能證明李進勇等人涉有加重誹謗犯行;彭文正另追加自訴控李進勇等人涉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因與刑事訴訟法規定得追加自訴的要件不符,諭知追加自訴不受理。
另一方面,彭文正對總統蔡英文提起「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案經台灣高等法院發回,不滿台北地院更一審重新分案,仍由一審的法官張詠惠為受命法官,要求重新分案或簽請行合議審判,未獲准。
彭文正認為訴訟權及名譽權受損,向張詠惠求償新台幣200萬元及判決登報以回復名譽,一審彭文正敗訴,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仍判彭文正敗訴。可上訴。(編輯:蕭博文)11305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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