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31日電)詹姓男子以假博奕系統平台詐騙投資後,以當舖作為贓款洗錢據點,還以貴重勞力士手表賄賂楊姓警員,透過顏姓律師外洩案情串供;新北檢今天偵結,起訴詐團36人與警員、律師。
新北地檢署下午發布新聞表示,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周懿君今天偵結詐欺集團詐騙匯款、員警收賄、律師洩密案。分別分別依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加重詐欺取財、洗錢防制法、貪污治罪條例交付賄賂,起訴詐團36人。
另外,依照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偽造公文書、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洗錢與非公務員洩密罪嫌,起訴涉嫌收賄的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楊姓偵查佐、與顏姓律師。
起訴書表示,被告詹男等36人共組電信詐欺集團,自民國108年初起,經營假博奕詐騙平台,透過網路誘騙被害人匯款儲值下注。詐團並收購臉書(Facebook)帳號,架詐騙廣告並投放至臉書粉絲專頁,藉以引誘被害人。
起訴書說,詐團成立數家合法外觀的公司或事業,隱匿詐騙贓款金流;也成立當舖作為詐欺機房財務管理中心,掩護每個月各機房詐騙贓款的金流並藉以洗錢。
檢方說,詐團還在LINE等通訊軟體,成立群組作為集團成員間相互聯繫、索取人頭帳戶或分享平台工具之用。等被害人要求提領獲利時,卻以各種手法推拖阻撓。
檢方說,查出楊姓偵查佐於108年間知悉其女友加入詐欺機房,竟利用警方內部智慧分析決策支援系統等,將查得的詐團成員資料提供女友,以躲避查緝。
楊姓警員也涉嫌將警方查緝賭博或詐欺專案資訊,洩漏給詐團藉此收取高價勞力士黑水鬼手表等賄賂。
檢方查出,楊警於110年11月間,購置位於新北市新莊區的房屋,以詐欺所得贓款支付購屋價款、房貸、裝潢款,藉此隱匿詐團成員女友的詐欺所得。
檢方說,詹男於111年11月遭警查獲、檢方聲押後,某國際法律事務所顏姓主持律師,辯護期間藉由閱卷複印筆錄等案卷資料,交給人攜出供外界閱覽。
詹姓律師又擔任信差,將他人傳遞與案情有關之訊息字條,攜入台北看守所交給在押的詹男,並攜出回應信息翻拍,並以LINE回傳給詐欺集團成員知悉。(編輯:張銘坤)1130531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