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警察局宋姓秘書疑涉貪 竹檢聲押獲准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4日電)竹檢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偵辦新竹市警察局宋姓秘書涉貪污等案,昨天搜索10處並通知共12人到案,其中宋姓男子涉貪污治罪條例受賄等罪嫌重大且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押獲准。

台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說,經檢察官漏夜訊問,認為宋姓男子、彭姓男子及陸姓男子涉有貪污治罪條例受賄等罪嫌重大,且有羈押必要,向台灣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訊問後,裁准宋姓男子、彭姓男子羈押禁見,陸姓男子諭知請回。

至於彭姓男子與陸姓男子身分,知情人士告訴中央社記者,彭姓男子應是公務人員,陸姓男子是退休警察,涉貪情形則不清楚。

警察局透過新聞資料表示,相關人員搜索宋姓秘書住家及辦公處所,查扣個人手機及存摺等,案件仍待調查釐清,基於偵查不公開,全力配合地檢署調查。

警察局說,將最嚴厲懲處涉案員警,依法停職,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秉持「不掩飾、不護短、不庇縱」態度,展現維護警譽決心。(編輯:李明宗)113060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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