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婦走行穿道遭汽車未減速撞上 警將依法開罰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9日電)黃姓男子昨天開車行經台中豐原區某路口,1名婦人在行人穿越道上發現車輛快步通過,仍遭黃男撞上造成受傷,警方調查後認定黃男未停讓行人,將依法開單告發,並吊扣駕照1年。

有網友在網路社群「社會事新聞影音」轉傳1則影片,畫面中可見位於台中市豐原區1處路口,1名婦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時,見1輛自小客車要左轉便快步要通過,卻仍遭自小客車未減速直接撞上,婦人先被撞上引擎蓋,又飛落地面,引發網友熱議。

台中市警察局豐原分局今天表示,警方28日中午12時13分獲報,在豐原區中山路與豐西街口,發生行人與汽車交通事故案件,立即派員到場處理。

經警方初步調查,自小客車駕駛66歲黃姓男子,事發當時沿中山路欲左轉進豐西街,與行走於行人穿越道的70歲王姓婦人發生碰撞,造成王婦受傷,黃男經酒測未酒駕。

警方指出,事發當時雙方號誌皆為綠燈,本案肇因初判為自小客車未依規定停讓行人先行,後續也將依法開單告發黃男,將裁處新台幣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1年。警方並呼籲,駕駛人應遵守交通規則,行經行人穿越道時,務必減速並暫停讓行人先行。(編輯:黃世雅)11306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