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11日電)前桃園市長、已辭海基會董事長的鄭文燦涉貪,今天被收押。鄭文燦的律師已在晚間9時至桃園地方法院完成抗告,桃院說,已檢送抗告卷證前往高等法院。
鄭文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桃園地方法院6日裁定以新台幣500萬元交保,經桃園地檢署抗告,台灣高等法院8日發回更裁,桃院9日重開羈押庭,改裁定1200萬元交保,檢方二度抗告,高院昨天又發回桃院更裁。
桃院今天下午2時第三度開羈押庭,法官在傍晚5時57分裁定收押禁見,鄭文燦在晚間7時許被解送至桃園看守所;鄭文燦的律師陳永來已在晚間9時將抗告書遞交桃園地院,面對記者提問不發一語。
桃院表示,接到抗告書狀及卷證後,已在晚間9時40分派車送交卷證至高等法院。(編輯:張銘坤)11307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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