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員涉勾結詐騙集團洗錢 桃院裁定1收押1交保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18日電)某銀行郭姓及黃姓行員涉嫌與詐騙集團勾結洗錢,不法所得超過新台幣1億元。桃園地方法院認兩人涉犯加重詐欺取財、洗錢等罪嫌重大,裁定郭姓行員收押禁見、黃姓行員20萬元交保。

桃園地檢署調查,某銀行郭姓及黃姓行員涉嫌與詐騙集團勾結洗錢,受害人數眾多,不法所得約1億元;檢調16日發動搜索後將兩人帶回訊問,昨天向桃園地方法院聲押兩人。

桃園地方法院指出,郭姓行員否認犯行,但根據相關事證,可確認有詐欺贓款輾轉匯入某公司相關帳戶;且依郭姓行員提供他人身分證與交易對象、由他人代為做KYC(了解你的客戶)過程,可認郭姓行員涉犯加重詐欺取財、洗錢、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的犯罪嫌疑重大。

桃院指出,本案尚有與被告熟識相關人員未被收押,且涉及不同專業人士規避金融機構的監管,有事實足認有勾串之虞。

桃院也說,考量本案目前已知被害人多達數十人,詐欺金額非低,且郭姓行員在本案共犯結構中較具主導性,審酌比例原則後,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桃院表示,黃姓行員也在訊問時否認犯行,但根據相關事證,可確認有詐欺贓款輾轉匯入某公司相關帳戶;黃姓行員經辦相關匯款業務,涉犯加重詐欺取財、洗錢、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之犯罪嫌疑重大。

桃院指出,考量黃姓行員在本案共犯結構中較不具主導性,且最為密切的郭姓行員已被收押禁見,且黃姓行員小孩年幼,審酌比例原則,裁定以新台幣20萬元交保,於本案偵查、審理期間,不得與相關共犯、證人接觸。(編輯:張銘坤)11307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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