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已亷高雄31日電)高雄某國立科大王姓、唐姓教授涉收受賄賂,助數名學生取得碩博士論文及學位考試,經橋檢偵查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聲押。橋院考量2人坦承犯行,分別裁定20萬元、10萬元交保。
台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新聞稿指出,22日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及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執行搜索,及傳喚涉案人到案,訊後認為王、唐2男及鄭姓學生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向法院聲押,其餘劉姓、陳姓、江姓、葉姓、蔡姓等5名學生則在訊問後均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
台灣橋頭地方法院考量王男、唐男均坦承犯行,且王男手機等物品及銀行帳目資料已被檢調搜索並扣押,裁定王男20萬元、唐男1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禁止與案件有關人聯繫與接觸,至於鄭姓學生則以5萬元交保。
案件起於檢方偵查其他案件時,察覺部分金流有異,由橋檢主任檢察官顏郁山、檢察官嚴維德、盧惠珍著手偵辦,發現高雄某國立科技大學王姓、唐姓教授疑似以10萬元至40萬元不等代價,協助數名學生取得碩、博士論文,並護航通過學位考試取得學位案件。
據了解,此案為台灣首件在碩博士學位違反學術倫理,遭依貪污罪嫌送辦個案。(編輯:郭諭儒)113073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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