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起火前3異常 北市消防:勿過度充電

鋰電池起火前3異常 北市消防:勿過度充電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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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8日電)台北市消防局今天表示,統計近年鋰電池火災,以電動車及行動電源起火案最多,原因為過度充電或未用合格標章產品,鋰電池起火前異常包含膨脹、發熱、冒煙,呼籲民眾注意。

北市消防局新聞資料指出,近年鋰電池成為電力儲存裝置主流,包含手機、3C產品及電動車輛,鋰電池體積小且有高能量等優點,使用率增,但因鋰的化學活性大,具較高危險性。

消防局統計從民國108年至今年7月底,鋰電池火災共149件,以電動車用鋰電池60件及行動電源起火37件最多,車輛種類以電動輔助自行車和機車最多。

消防局指出,鋰電池致災原因分為內外部,包含過度充放電、掉落、撞擊、結構受損等外部異常;電解液分解、電池內部壓力積累、隔離膜熔毀等內部異常。

消防局表示,經模擬鋰電池過度充電,發現鋰電池起火前異常有膨脹、發熱及冒煙。民眾發現鋰電池異常,應立即停用,可把異常鋰電池浸泡水中,確定無安全疑慮,再交相關單位回收。

為防鋰電池火災,消防局指出,民眾應謹記選用貼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商品安全標章」的產品。

此外,交通部「電動輔助自行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電動輔助自行車或微型電動二輪車,應辦理安全審驗且合格。民眾購買時,須檢視檢驗合格標章等文件,勿買來路不明或便宜電器產品及鋰電池。

消防局表示,使用鋰電池前詳閱說明書,依說明書使用,充電時避免在陽光直射、高溫或易燃物附近,周圍不放可燃物,需在安全及通風良好地點,溫度在0度至45度間。電池平時應放在乾燥、陰涼地點,不可曝露在潮濕、高溫環境。

消防局指出,充電後儘速移除電源,避免過充及睡覺時充電,應使用原廠檢附或有過充保護裝置充電器。手機、行動電源避免摔碰、擠壓、撞擊,才能防內部隔離膜破損等外力,造成受損。

消防局表示,避免金屬物品接觸電池兩極造成短路,鋰電池應放入保護盒或夾鏈袋,養成良好使用習慣,才能創造安全居住環境。(編輯:陳政偉)11308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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