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嘉義市13日電)民進黨嘉市議員林煒軒去年遭製造假車禍毆打案,嘉義地法院上月宣判,教唆的郭男判1年6月徒刑;郭男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法院認為,郭男犯罪動機始終不明,因此續押2個月。
民進黨嘉市議員林煒軒去年11月及今年1月遭製造假車禍毆打案,嘉義地方法院上月29日宣判,教唆的郭男判1年6月徒刑,下手的吳男及楊男判處10月徒刑、江男5月。全案可上訴。
嘉義地方法院今天發新聞稿指出,涉嫌傷害林煒軒的郭姓男子聲請具保停止羈押,經承辦法官訊問後,認為郭男雖然坦承犯行,然犯罪動機始終不明,於審理中並未吐露。
同時,考量郭姓男子等人在第一次傷害林煒軒後,仍變本加厲,再次由另2人毆打林煒軒,故於此大費周章、布局多時,且在其犯罪動機未明,無從確認其犯罪動機已不存在的情形下,難認郭男反覆實施同一傷害犯行的可能性已然降低,而有預防犯罪必要性。
郭姓男子提具保聲請停止羈押,屬無理由,應予駁回。且羈押期限即將屆滿,應予延長羈押2月。另考量郭男在押,與外界已有相當程度阻隔,與他人串證、滅證的可能性大幅降低,因此解除禁止接見、通信及授受物件。(編輯:郭諭儒)11308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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