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6日電)第一金投信董事長尤昭文因交通違規遭警攔查,進而被查獲酒駕。北檢考量尤昭文坦承犯行、態度良好,處分緩起訴並應支付公庫30萬元;案經高檢署今天駁回檢察官再議,全案確定。
台北地檢署緩起訴處分指出,尤昭文於今年5月25日上午8時許,駕車行經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凱達格蘭大道口時,因未依規定左轉遭警方攔檢。
警方依規定對尤昭文進行酒測,結果顯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8毫克,隨即依公共危險罪將尤昭文送辦。
檢方指出,尤昭文在警詢及偵查過程中均坦承犯行,考量尤昭文沒有前科、犯後態度良好,因此給予緩起訴處分,期間為1年,並向公庫支付新台幣30萬元。
檢察官依職權向台灣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緩起訴處分;高檢署認為,一審檢察官法律見解妥適,再議無理由,駁回再議確定。(編輯:李亨山)11308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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