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屏東縣19日電)屏東小琉球21家浮潛業者合議調漲收費至每人400元,遭公平會依違反公平交易法開罰,其中有3家業者遲未繳納共40萬元罰鍰,案件移送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扣押存款後追回。
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民國110年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期間,小琉球各項水域活動一度停止營業,同年8月重新開放浮潛活動,21家浮潛業者主張執行防疫措施致服務經營成本增加,協商後共同將浮潛收費標準由每人新台幣300或350元調整為400元。
經公平交易委員會認定業者聯合漲價違反公平交易法,分別依違規情節裁罰10萬元或15萬元不等罰鍰,其中3家業者遲遲未繳納,案件去年移送至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
屏東分署指出,受理後先通知業者自動繳款及報告財產狀況,但3家業者皆不予理會,調查業者金融帳戶餘額發現名下皆有存款,核發執行命令凍結存款。
屏東分署表示,其中1家業者1次即扣足額;第2家業者則在收到第1次扣押命令後,將收取存款後不夠的差額繳清;第3家業者陸續核發2次扣押存款命令後,繳清所欠罰鍰,也終於追回這3家業者滯欠的40萬元呆帳。
屏東分署強調,為守護小琉球觀光資源,不論是業者聯合漲價、無照民宿或遊客觸摸海龜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被裁罰,只要相關單位有移送裁罰案件,定會加強執行,並確保遊客在小琉球享有良善的觀光品質。(編輯:郭諭儒)11308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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