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30日電)黃姓男子民國105年間在台成立訓練基地招募成員,在西班牙設詐騙機房,假冒中國公安等手法詐騙中國民眾,經警方逮捕於中國服刑返台的集團成員及在台幹部等人,日前依法起訴黃男等44人。
台中地檢署今天表示,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於民國105年4月間接獲情資指出,疑有國人在境外籌組電信詐騙機房報請中檢指揮,由檢察官指揮電信偵查大隊與台中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第五分局、第六分局、霧峰分局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調查。
檢警查出,黃男組成的詐騙集團話務據點遍布菲律賓、阿拉伯及日本等國家,且為躲避追查,於105年將機房據點由日本轉移至西班牙馬德里,並擴大招募機手等人,先在台灣2處訓練基地訓練後,由在台核心幹部組團派赴西班牙從事電信詐騙,以假冒快遞公司客服、中國地區公安、檢察官等方式詐騙中國被害人。
涉案集團的機房設於西班牙馬德里共13處據點,於105年12月間遭西班牙警方破獲,現場查獲200多名台籍詐騙機房成員,經情資交換發現其中38人身分與專案小組鎖定的機手身分相符。
專案小組於106年1月23日持搜索票,針對在台的共犯執行搜索27處所,查扣現金新台幣247萬元及名錶等相關證物,並限制出境出海。
全案於偵辦期間,檢方曾透過法務部向西班牙提出司法互助,及依兩岸共打協議向中國提出移交相關證據請求,雖未獲得回應,但專案小組持續追蹤查辦,於集團成員在中國受審、入監執行完畢而於112年底陸續返台後,檢方再發動先於113年3月間拘提集團成員38人到案,並拘提在台金主黃男等7人到案。
全案歷經三波搜索、拘提、聲押等偵辦,查出本案機房自105年10月間起至105年12月間遭西班牙警方查獲為止,計有126名中國地區被害人遭受詐騙,犯罪所得共計人民幣1073萬7090元。
檢方偵辦黃男等7名機房幕後金主、幹部,及機手成員董男等38名共犯後,認定黃男等44人(被告于男在逃另案通緝)涉犯組織犯罪、詐欺等罪,日前依法起訴。(編輯:謝雅竹)11308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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