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延押應曉薇沈慶京 北檢:仍有可能共犯待查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2日電)北檢偵辦京華城案,今天向北院聲請延押應曉薇與沈慶京,另聲請吳順民具保停押。檢方指出,應女、沈男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且仍有可能的共犯未到案,若未延押,恐加深案情隱晦不明。

此外,此案仍有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及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等4名被告在押;彭振聲、柯文哲遭裁准羈押日期分別為9月2日、9月5日,李文宗、朱亞虎於9月28日遭裁准羈押。

台北地檢署新聞稿指出,承辦檢察官針對羈押期限即將屆至的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依法於今天向法院聲請延長羈押,已將延押聲請書送交法院;至於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則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

新聞稿表示,應曉薇與沈慶京分於8月29日、8月30日經法院裁定羈押2個月,檢察官就相關犯罪事實,分別於9月6日、9月11日、9月13日、9月20日、9月24日、10月15日訊問應曉薇;另外,檢察官分別於9月9日、9月11日、9月19日、9月25日、10月11日及10月18日訊問沈慶京,使其陳述意見及答辯,並保障其訴訟防禦權。

新聞稿指出,應曉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非主管監督事務圖利及隱匿貪污犯罪所得財物罪,以及違反洗錢防制法的洗錢罪;沈慶京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行賄、非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

北檢表示,應曉薇與共犯或證人間就相關犯罪事實的供述歧異,且就其收受威京集團政治獻金部分,仍待追查相關證人或可能的共犯,有事實足認其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考量其與威京集團案關人員間的聯繫緊密,若未延長羈押,恐加深案情隱晦不明,難以有效追訴。

至於沈慶京的部份,北檢指出,考量仍有多名共犯或證人現任職威京集團,而沈慶京擔任此集團主席,對集團員工具有實質影響力,且依目前調查獲悉的事實,足認其有滅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另外,依目前偵查進度,仍有部分證人或可能的共犯尚未到案,若未延長羈押沈慶京,恐使案情隱晦不明的危險驟升。

此外,承辦檢察官今天就吳順民的部分,已向法院送交具保停押聲請書。北檢表示,吳順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罪,審酌其所涉及的案關事實,已於羈押期間使其充分陳述與答辯,雖仍存在羈押的事由,惟無羈押的必要,而得以具保替代羈押,依法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押。

刑事訴訟法規定,羈押被告,偵查中不得逾2個月,但有繼續羈押的必要者,得於期間未滿前,經法院以裁定延長,在偵查中延長羈押期間,應由檢察官附具體理由,至遲於期間屆滿的5天前聲請法院裁定。延長羈押期間,偵查中不得逾2個月,以延長1次為限。(編輯:戴光育)113102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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