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6日電)保七總隊第五大隊今年3月間接獲通報,新北市烏來林班地內有多處珍貴林木樹頭遭鋸切,前往盜伐現場發現遺留1張發票,經溯源追查破獲以張姓男子為首的山老鼠集團共10人送辦。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副大隊長王玉琪今天表示,3月間接獲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通報,位於新北市烏來區烏來事業區林班地內,有多處台灣肖楠樹頭遭鋸切,且現場遺留有遭盜伐鋸切殘餘角材木,隨即與林保署新竹分署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查辦。
經專案小組於盜伐現場蒐證發現遺留發票1張,溯源追查發票開立商家,調閱店家監視器,再以車追人,進而查出以張姓男子為首的山老鼠集團,自今年6月起至9月期間,張嫌等人連續多次入山盜採國有林木,他們為躲避查緝,先行切割成塊的贓木藏匿於林班地,再分階段揹運下山。
警方表示,專案小組在林班地內查獲該集團盜伐之肖楠木6塊,並在盜伐成員游姓嫌犯住所查獲毒品安非他命,另於收贓者李姓嫌犯位於台北市北投區藝品店查獲紅檜、台灣扁柏等贓物,全案依涉嫌森林法、竊盜及毒品罪將張嫌等10人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指出,森林具有涵養水土重要功能,也是全民共有珍貴資產,針對破壞山林者,依據森林法第52條規定可處1至7年有期徒刑,如為盜伐貴重木加重刑期1/2,併科新台幣100萬以上、2000萬以下罰金。
警方表示,將持續執行「滅鼠專案」與林保署加強查緝山林盜伐情事,民眾若有發現破壞山林情資,可向保七總隊或林保署「山老鼠雷達站」LINE平台或0800-000-930救山林專線進行通報。(編輯:謝雅竹)11312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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