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8日電)中檢偵辦艾康明集團疑遭掏空及逃漏稅捐案,11月帶回負責人林男等人調查偵辦後,認定林男涉轉出新台幣3.2億元資金,並開立近2億元不實發票,16日依背信等罪將林男等8人起訴。
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中檢日前接獲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報請指揮偵辦艾康明集團資產疑遭掏空及逃漏稅捐案,全案於今年11月18日執行搜索艾康明集團等關係企業營運處所,及負責人林男等人住所等15處,帶回林男與公司員工等10人到案偵辦。
全案經檢方複訊後,諭知林男以1200萬元交保,其餘9人則分別以150萬元至5萬元不等金額交保,並向台灣台中地方法院聲請查扣林男等人名下金融帳戶、不動產等價值2億108萬餘元財產獲准。
檢方查出,林男為艾康明集團旗下所屬多家公司實際負責人,因公司營業收入大幅增加,他為逃漏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等應納稅額,開立不實發票予其他公司抵稅。
檢方清查,艾康明集團旗下公司110年5月至114年7月間,陸續取得213張,金額計1億9777萬餘元(未稅)的不實發票。此外,林男於109年11月間至114年6月間,指示不知情的公司會計,陸續轉出3億2565萬餘元至林男控制的公司或家人名下帳戶,致5間公司受有財產上損害。
林男為避免前情東窗事發,於114年8月18日,在艾康明集團位於台中市西屯區的辦公處所,操作內部電腦刪除艾康明集團111年、112年度會計內帳電磁紀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結果。
案經檢方偵辦後,依據證人證詞、查扣證物,16日依刑法背信、偽造文書、違反稅捐稽徵法、商業會計法等罪嫌,將林男等8人起訴。(編輯:李淑華)11412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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