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8日電)消防署今天表示,近期發生數起拖板車違規施放爆竹煙火案件,提醒民眾若未依法申請載運危險物及核備運入施放點等,最高可處150萬元罰鍰,鼓勵改用電子鞭炮等友善替代方案。
由於近期各地發生多起拖板車違規施放爆竹煙火案件,並在非穩固位置燃放。內政部消防署今天透過新聞稿提醒,這些違規行為極可能會造成爆竹煙火本體晃動或傾倒,導致施放角度朝向參加群眾,進而引發更大危險,呼籲活動主辦單位應遵守相關規定。
消防署說明,民眾若未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4條相關規定申請車輛載運危險物品,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處罰;同時,若未依照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地方自治法規的規定施放爆竹煙火,也將依法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運入施放地點若未向地方消防局申請核備,則裁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消防署提醒,除了上述相關罰鍰處分外,各縣市消防機關也會派員不定時攔檢可疑車輛,避免可能發生違規施放的情形,且也會在各類活動期間警戒應變,以降低因燃放爆竹不慎引發火災的風險。
同時,民眾若有發現疑似違規儲存或施放爆竹煙火的情形,請立即向當地消防單位反映,以及時採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發生。
消防署提到,為兼顧環境永續與施放安全,鼓勵在舉辦各類活動時減少燃放爆竹,建議可改用電子鞭炮、爆竹煙火音效等友善替代方案,活動熱鬧氛圍不會減少,還可兼顧宗教信仰與環境永續發展。(編輯:李錫璋)11412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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