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少校共諜案 共犯少校李文生判刑15年定讞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8日電)退役少校李海鵬涉透過時任花蓮空軍少校李文生取得機密,交付共軍對台人員,高院更一審依幫助敵人間諜從事活動罪判李文生15年徒刑。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李海鵬另要求服役期間的長子李輿聖、次子李楚庠收集軍中機密文書。高院更一審依國家機密保護法判李海鵬12年徒刑,李輿聖被依陸海空軍刑法的交付職務上所持有或知悉的軍事機密罪,判刑2年1月;李楚庠則被依陸海空軍刑法判刑10年6月。最高法院今天駁回李輿聖上訴定讞,李海鵬、李楚庠部分有法律適用違誤,撤銷發回高院。

此外,陸軍通訓中心上校陳士通因職務持有陸軍通訓中心官兵名冊,涉嫌於民國104年12月立委選舉期間,以新台幣2萬元出售按人員住址歸屬的選區分類名冊給前趙姓立委,另經李海鵬陪同前往前陳姓立委服務處欲以新台幣5萬元販售,但未獲同意。高院依公務員假藉職務上權力故意犯修正前個人資料保護法2罪,判陳士通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編輯:方沛清)11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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