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0日電)台中詹姓女子因不滿女兒生活習慣未達要求,竟強行辦理高中休學後拘禁在家,因長期處於營養不足而死,經檢方偵辦後,認定詹女與丈夫陳男涉拘禁凌虐致死等罪嫌,今天依法起訴。
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檢方於民國 114年9月25日下午獲報,大甲區21歲陳姓女子於家中死亡案,立即指揮台中市警察局大甲分局至現場蒐證調查,並率同法醫相驗死者遺體。
經檢方採證及訊問證人結果,認定陳女的母親詹女,涉犯刑法私行拘禁致死罪嫌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方查出,詹女認為陳女居家清潔等生活習慣未達要求,於112年1月間,強行為陳女辦理高中休學手續後,即以電線綑綁房門門把方式,先拘禁在住處1樓房間內,更進一步限縮範圍至房間浴室,使死者活動區域極度受限。
陳女須仰賴詹女所提供的少量食糧維生,長期處於營養不足狀態而日漸消瘦、體力枯竭,詹女因此剝奪死者行動自由並施以凌虐。
直至114年9月21日上午,詹女見前日丟置在陳女房間浴室門口的菜粥未經取用,敲門呼叫亦未回應,不加以查看即認定她已死亡,而不進行任何施救、送醫措施,至同年月25日凌晨,詹女為防止遺體發出屍臭,始解開浴室門口電線搬出遺體清理浴室,陳父於同日7時發覺後報案。
檢方並查出,陳父與死者同住為房屋所有人,對死者負有救助義務,且對管理生活空間負監督職責,明知陳女遭妻子長期拘禁,竟為迴避夫妻衝突,仍未採取有效遏止手段或報警等作為,容任犯罪狀態持續發生。
全案經檢方偵辦後,認定詹女、陳男涉犯施以拘禁凌虐致死、家庭暴力罪等罪嫌起訴,將由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國民法庭審理。(編輯:李淑華)11501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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