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贈運動賽事可抵稅 體育署公告55個受贈名單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黎建忠台北16日電)教育部體育署為健全運動產業發展核心,已在今天核定公告55個「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的受贈名單,希望各大營利事業可以共襄盛舉捐贈,讓台灣運動永續發展。

根據運動產業發展條例26條之2,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可享有捐贈金額150%列為當年度費用之租稅優惠,但每年度捐贈的總金額上限額度為新台幣30億元。

體育署運動產業及企劃組組長劉姿君表示,112年度受贈對象已經核定有55個,總計可收受捐贈金額25億台幣,而截至今天為止,體育署已經核定15家營利事業提出捐贈申請,但總金額僅約1億元。

體育署目前認可的職業和業餘運動共計11個適用「一般原則」,也就是捐贈金額以1000萬元為上限;至於另外44個屬於專案核定之職業、業餘賽事,或者專案公告之重點運動賽事,就可適用「專案原則」,捐贈金額無上限。

申請受贈名單當中,幾乎囊括國內各大職業運動賽事球隊,且都是屬於專案核定項目,像是職籃的P. LEAGUE+聯盟、T1聯盟,中華職棒的富邦悍將、中信兄弟、統一獅、味全龍、台鋼雄鷹等5隊都有申請。另外,承辦今年3月WBC世界棒球經典賽的悍創行銷公司,也將權利金1.28億元提出申請,希望獲得捐贈。

劉姿君說:「營利事業從即日起到今年的11月30日,都可以提出捐贈申請,也可指定受贈單位,希望大家可以一起把運動的餅做大,讓台灣的運動可以永續經營下去。」(編輯:吳協昌)11202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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