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孟蘭 楊宗穎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一名念國中三年級的少年參加學校籃球隊,並代表學校出賽,比賽過程中摔倒受傷造成左手手指骨折、左膝蓋軟骨脫離,家長控訴校方當時帶學生到校外比賽,卻沒有請醫護老師,少年受傷只幫忙冰敷,延誤送醫時間,導致少年的膝蓋永久性傷害,再也不能打籃球。
拉開左腳長褲露出膝蓋,上面兩個黑色傷口,這是動手術拿出膝軟骨留下來的,受傷的少年念國中三年級,是學校籃球隊,今年四月參加校際友誼賽時打球摔倒,左手掌手指骨折,左膝蓋軟骨脫離,少年說受傷當下,學校老師沒送他去醫院,忍著受傷劇痛回到家裡,爸爸看到兒子手腫腳也腫,驚覺大事不妙,送醫院檢查。
爸爸說,兒子走路、慢跑還可以,但不能再打籃球了,控訴校方帶學生到校外比賽,卻沒有隨行的醫護老師,兒子摔傷只有冰敷,也沒緊急送醫延誤治療,因此提出75萬賠償金,除了醫藥費外,還包含60萬的精神撫慰金,校方表示75萬不是一筆小數目,公務單位不能隨意支付這筆錢,並澄清事發當下有聯繫家長,是家長說無法接人讓孩子先回家,但少年父親認為,校方處理過程有瑕疵,負責的誠意不足,已經提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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